摘要: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视角认识文学的伦理本质和教诲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阅读、理解、分析和阐释文学的批评理论与方法。以自然选择为基础,文学伦理学批评发展出伦理选择理论,并建构以伦理选择、伦理身份、伦理环境、自由意志、理性意志等术语为核心的批评话语体系,为这一批评方法的运用奠定基础。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中,以大脑为载体的脑文本、书写材料为载体的书写文本和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电子文本,构成文学的三大文本形式;同时,文学伦理学批评以脑文本为基础建构自己的文本理论。在文学起源上,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文学源于人类伦理表达之需,将文学视为道德的产物,坚持文学批评的道德责任,强调文学的教诲功能,具有鲜明的价值立场。文学的审美是非功能化的,它主要是通向和实现教诲功能的途径。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建构体现中国学者提出原创性文学批评理论和方法的努力,对于扩大中国文学理论国际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教诲审美
作者聂珍钊,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教授(杭州)。
责任编辑:王兆胜范利伟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年第10期P71—P92
引言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视角认识文学的伦理本质和教诲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阅读、理解、分析和阐释文学的批评理论与方法。它以文学文本为主要批评对象,运用其专有术语解读文本描写的不同生活现象,分析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等复杂关系中的伦理问题,解剖特定历史环境中不同的伦理选择范例,分析伦理选择的发生、发展和结果,从不同的伦理选择中寻找道德启示,发挥文学的教诲功能。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提出和理论建构,依托新的时代背景,立足当代文学批评状况,同时基于自身的价值立场,力图对当代文学批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纠正。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不仅在经济、商贸、科学技术等领域打开了对外开放的大门,而且也在文化教育、文学艺术等领域向世界敞开了对外开放的大门。在文学批评领域,西方理论通过译介迅速进入中国,激活了中国的文学批评与研究。但西方理论在促进中国学术繁荣的同时,也逐渐占领了中国的部分学术阵地,不仅影响着中国文学批评的发展潮流,各种新潮术语也嵌入了中国的学术话语当中。这种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新西学东渐,推动了西学在文学批评领域迅速传播并获得不少中国学者认同,但不可否认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国话语的缺失。
但是,如果对中国学者推介的西方理论细加分析,可能就会发现我们模糊了理论的概念,陷入了西方理论的误区。当我们试图为那些耳熟能详的理论下定义时,经常感到无能为力。例如女性主义批评、生态批评、文化批评、伦理批评等,如果作为一种理论,对之应该如何定义?它们的理论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它们的理论?显然很难作出回答。细加考察会发现,与其说它们是一种文学批评理论,不如说是文学批评思潮,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种历史思潮、*治思潮、社会思潮或文化思潮。所有这些思潮几乎都没有建构系统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也没有自己独有的方法论。
以美国的伦理批评为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伦理批评在美国芝加哥大学韦恩·布斯的推动下迅速传播开来,逐渐成为文学批评领域的一大思潮。20世纪90年代,伦理批评在美国遭到一些人的批判。例如,同在芝加哥大学的波斯纳分别在《哲学与文学》杂志第21卷第1期和第22卷第2期以“反对伦理批评”为题发表论文,旗帜鲜明地捍卫王尔德的唯美主义观点:“书本来就没有所谓道德的书或不道德的书的分别。书只有写得好或不好的分别。仅此而已。”他认为:“评价文学的正确标准是美学标准而不是伦理标准。”波斯纳有失偏颇的观点不只是表明了唯美主义的回潮,更重要的是反映出伦理批评仅仅作为思潮容易遭到反对者的攻击。布斯在他出版的一系列著作中提出了不少重要的文学理论问题,捍卫了文学的伦理价值,为21世纪初中国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建构提供了经验。不过,虽然布斯在美国始终是伦理批评思潮的捍卫者和引领者,但他远没有实现建构伦理批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的目标。
从文学批评价值方面说,上述各种思潮强调文学的社会价值和伦理价值,重视文学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寄希望于用文学解决女性、生态、文化和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其思想和观点能够得到社会认同。但是,它们的思想和观点还没有真正形成体系,事实上它们始终不是作为理论而是作为思潮存在的。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往往把理论同思潮混同在一起,不仅没有将二者区别开来,相反却掉进了思潮即理论的陷阱。思潮不是理论,但是思潮能够促进理论生成。中国文学批评理论的建构需要从西学强势话语的影响下突围出来,需要从思潮走向理论。
要突破西学理论的藩篱,消除中国文学批评逐渐西化的弊端,不仅需要借鉴西学,更要回归中国文学现实,在新时代创建我们自己的文学批评理论和学术话语。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在继承中国道德批评传统和借鉴西方伦理批评的基础上创建的,同时也推动了中国文学批评理论的创新。
一、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建构:伦理选择
21世纪初,作为思潮的伦理批评在美国衰落了,但作为批评理论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却在中国迅速发展起来。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文学伦理学批评不仅在达尔文自然选择学说基础上建构了伦理选择(ethicalselection)理论,而且还通过伦理选择(ethicalchoice)、伦理身份、伦理环境、伦理语境、兽性因子、人性因子、自由意志、理性意志、伦理禁忌、道德教诲等核心术语建构起自己的话语体系,从而使文学伦理学批评从思潮变为理论和方法,并在对文学文本的分析研究中得到有效运用。
伦理选择指的是人类通过自然选择获得人的形式之后所要经历的获取人的本质的过程。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人类在完成第一次生物性选择即自然选择,获得人的形式之后,还要经历第二次选择即伦理选择。自然选择只是从形式上把人同兽区别开来,伦理选择才真正从本质上把人同兽区别开来。伦理选择在性质上同自然选择完全不同,前者是人的本质的选择,后者是人的形式的选择。经过伦理选择,人才有了善恶的观念,才有了人性,才最终成为伦理的人。因此,伦理选择是关于如何做人的选择,是人通过教诲和学习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过程。
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伦理选择”理论体系中,自然选择是伦理选择立论的前提,也是其思想基础。自然选择(naturalselection)指生物在生存斗争中适者生存和优胜劣汰的自然现象。就人而言,从古猿到人的整个进化过程就是自然选择的过程。就人类进化的结果而论,人在自然选择中获得人的形式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保留了动物性遗传。中国神话中的伏羲、女娲和希腊神话中的斯芬克斯等半人半兽的形象,都象征性地说明了人在完成自然选择后表现出来的人兽同体的典型特征。人面兽身的伏羲、女娲和斯芬克斯身上都保留着人性和兽性共存的特点,我们把这一特点称为女娲因子(nuwafactor),也可称为伏羲因子(fuxifactor)或斯芬克斯因子(sphinxfactor)。在伦理选择理论体系中,女娲因子是同伏羲因子和斯芬克斯因子意义相同的术语,用来解释人身上善恶并存的特点。人身上理性和兽性并存的特点,是由斯芬克斯因子决定的。斯芬克斯因子由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两部分构成,因此也是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总称。
人性因子(humanfactor)不同于人性,人性因子是人的伦理意识,因而是人性的种子,而人性是人区别于兽的本质特征。人性因子的作用是约束和控制兽性因子,是人类在从摩尔根所说的野蛮阶段向文明阶段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能够导致自身进化为人的决定性因素。正是因为人性因子的出现,人才会产生伦理意识并获得人性,才能从兽变为人。人性因子的表现形式是理性意志(rationalwill),其最重要特征就是能够作出价值判断,分辨善恶。正是因为人性因子的出现,道德的人才能借助理性之光成长起来。
兽性因子(animalfactor)与人性因子相对,其表现形式为自由意志(freewill)和自然意志(naturalwill)。兽性因子是人的动物性本能的体现,是人在进化过程中的兽性残留,也是人身上存在的非理性因素。人同兽的区别在于人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能够控制身上的动物性本能,从而成为有理性的存在。人同兽相比具有伦理意识,只有当人的伦理意识出现之后,人才能控制兽性因子而成为真正的人。
实际上每个人都是善恶并存的生物体,从这个角度看,文学作品的价值就在于通过描绘人性因子同兽性因子的不同组合与变化揭示人的伦理选择过程。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的不同组合使文学作品中人物的行为、思想、情感和伦理观念复杂化、多样化,从而塑造出性格各不相同的人物,同时也引发不同的伦理冲突,体现不同的伦理价值,进而为如何做人带来启示。例如,《俄狄浦斯王》尽管常被解读为表现了古希腊人的命运观念,但是透过命运的面纱我们看到的却是人类在做人还是做兽之间进行的艰难选择。这部悲剧借助斯芬克斯以及它的谜语提出一个重要问题:人同兽的区别究竟在哪里?俄狄浦斯通过自己的行动理性地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回答了如何正确进行伦理选择的问题,那就是做人需要遵守做人的伦理。
伦理选择就是做人而不做兽的选择,那么怎样理解人和兽的区别呢?费尔巴哈说:“究竟什么是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呢?对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一般、最通俗的回答是:意识。”“但是,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或者,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人底绝对本质,就是人生存的目的。”费尔巴哈实际上是从人性和兽性两方面寻找人与兽的区别。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恩格斯所说的人性与兽性的程度差异,正是人一生中需要通过伦理选择解决的问题。在伦理选择中,人需要通过理性约束动物本性,强化人的道德性,同时对动物本性保持警觉,将其管控在伦理允许的范围之内。
伦理选择(ethicalselection)过程是自然选择完成之后人类道德文明的新阶段,是人必须经历的通过具体的自我伦理选择(ethicalchoice)活动获取人的道德本质的过程。通过伦理选择,人才能走出蒙昧,脱离野蛮。伦理选择不是所有物种的选择而只是人类的选择。自然选择是形式的选择,人长成什么模样不是由自己决定的,而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伦理选择是本质的选择、做人的选择。用什么样的规范要求自己,按照什么标准塑造自己,做什么样的人,都不是由自然选择决定,而是由伦理选择决定。伦理选择按照某种社会要求和道德规范进行选择,按照做人的道德目标在特定的伦理环境和语境中选择,而且这种选择是在教诲和学习过程中进行的。
进化是自然选择的方法,教诲是伦理选择的方法。蒙昧时代的人类正是通过教诲才知道应如何进行伦理选择的。教诲包括两个方面:教育和学习。简而言之,伦理选择通过教诲的方法让人变成符合道德规范的人。刚刚诞生的婴儿只是形式的人,由于伦理意识还没有出现,婴儿是由兽性因子主导的。随着婴儿成长为幼儿,其认知能力得到加强,伦理意识产生,在父母的教导和环境的影响下逐渐有了人的概念,进而能够对自己进行人的身份确认。幼儿关于人的身份的自我确认是非常重要的,正是因为有了对人的身份的确认,幼儿才能进入伦理选择的过程。幼儿的自我身份确认以及随后的伦理选择,都是教诲(教与学)的结果。没有教诲,幼儿的伦理意识难以产生,也不能进行正确的伦理选择。
教诲实际上从原始社会就已经开始了。人类形成的习惯、行为规则、各种仪式等,都需要传授给下一代并在群体中传播,这就需要进行教育和学习。在书写符号出现之前,口头交流是教育的主要方式。为了避免口头教育的局限性,人类发明了图画,在图画的基础上又发展出图画文字,接着象形文字出现了。其后,文字作为书写符号成为传递人类文明最重要的载体,在教育和学习中得到广泛运用。
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说:“*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盖取诸夬。夬,扬于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许慎强调仓颉造字是为了宣教明化,使人增修德行、明白禁忌。认为文字具有伦理价值并不完全是许慎的观点。《周易·系辞》论述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显然,无论是从造字的目的还是从文字的功能来看,文字创造之初都是为了伦理教诲。而无论是造字还是后来的书写文本,都是为了教导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及遵守做人的道德伦理规范。所以,文字和文本的价值及根本用途均在于伦理教诲。
摩尔根说:“文字的使用是文明伊始的一个最准确的标志,刻在石头上的象形文字也具有同等的意义。认真地说来,没有文字记载,就没有历史,也没有文明。”作为书写符号,文字的使用不仅提高了学习效率,更重要的是人类的道德生活以及道德经验可以通过文字记录下来,而不再仅凭口耳相传和保存。文字的广泛运用,导致以抒情叙事为主要特征的文学的出现。摩尔根在强调文学的重要性时说:“荷马诗篇的产生差不多可以作为希腊人进入文明的标志,不论这些诗篇在当时是用口传还是笔录的。”从文学的阅读或朗诵中,人们可以得知他人是如何选择的以及不同选择导致的不同结果,并将其作为自我选择的借鉴和参考。
显而易见,文学是因为人类教诲的需要而产生的,是人类最重要的伦理表达形式之一。以埃斯库罗斯的悲剧三部曲《俄瑞斯忒斯》为例,因为有了这部文学作品,读者和观众才能进入虚拟的伦理场景,感受俄瑞斯忒斯、他的父亲阿伽门农和母亲克吕泰涅斯特拉在各自的家庭生活中所经历的异常复杂的伦理选择过程,才能引发更深入的伦理思考并从中得到深刻的道德启示。从古代希腊以及现代、当代的经典文学作品的主题和题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文学在伦理表达方面的特征。例如在西方文学中,但丁的《神曲》通过地狱、炼狱和天堂三界表现道德升华的过程。在中国文学中,屈原通过“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等诗句,表达自己的道德理想和对人生目标的追求。曹雪芹通过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等人物各自不同的伦理选择,叙述他们的道德成长。罗贯中通过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以及诸葛亮、周瑜、曹操等人不同的伦理选择,展现了他们的选择活动是怎样影响个人道德人格、国家*治建构和*事斗争进程的。阅读中外文学作品,复杂有趣的新奇故事往往容易吸引读者,但是使故事复杂有趣的伦理选择过程,润物无声,才最能让人内心受到感动并进行道德深思。
文学文本是用于教诲的工具。在伦理选择过程中,文学因伦理教诲的需要而产生。在文学的书写文本出现之前,有关人类伦理选择的故事很多时候是通过专门的歌手口头讲述的,例如《荷马史诗》。文字发明之后,书写文本成为记述人类伦理选择活动的主要载体。由于人的经历有限,大多数情况下读者和听众并没有亲身经历过文学作品叙述的伦理选择活动,加上掌握的知识有限,往往不能完全理解文学文本。为了解释文本、正确理解文本和从文本中得到教诲,文学批评出现了。有关文学作品的导读、评论、研究论文和学术专著,都是用于解释文学文本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都是文学这一工具的“使用说明书”。解释文学文本需要批评方法,不同的方法会对文学文本作出不同的解读。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众多文学批评方法中的一种,它在伦理选择理论基础上建构了自己的批评话语,利用自己的批评术语对文学进行解读、分析、阐释和批评,目的在于帮助和引导读者阅读、欣赏和理解文学,从文学中获得道德启示,作出正确的伦理选择。
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话语体系中,伦理选择(ethicalchoice)不仅是核心术语,而且也是其他术语的基础。伦理选择(ethicalselection)的整个过程是由无数个自我伦理选择活动构成的,这些具体的伦理选择活动不仅在文学作品中得到了集中描写,而且构成文学文本的重要内容。文学作品以人为书写对象,通过伦理选择活动写人、叙事、抒情,描写整个人生过程中的一个个选择活动,评说做人的道理。因此,文学作品描写的人生选择的经验教训和得失范例能够作为借镜,发挥教诲功能。以叙事性作品为例,欧洲文学如荷马的史诗、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拉伯雷的《巨人传》、菲尔丁的《汤姆·琼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等,中国文学中的元曲、四大古典小说等,无不描写人物生活中的一系列选择,如选择的过程、情感与体验、得失与思考等,描写其选择怎样影响了他们的人生,从而让读者从中得到教诲。
由于文学作品记述和评说人一生中所经历的一个个选择,这就决定了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