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类文化重要方面之一的语言,包括口语与文字两大部分,“语”与“文”这两大部分之间既紧密联系又迥然有别。
从人类历史角度看,各个人群都是先有语而后有文,也有个别人群据说一直没有文字。而从个体成长角度来讲,人出生之后,先是在与别人的互动中自然而然学会说话,而后经过专门学习,才学会读书识字,甚至有人终生不识字,而被称作文盲。还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能说会道者未必可以提笔成文,反之亦是。这些在在都说明文字与语言的分殊。
关于文字,费孝通先生在其《乡土中国》一书中,曾从人类学功能论角度做出过精湛论述。他的一个基本看法即是认为:中国的文字,最早并不是从社会基层农人的日常需要,而是因统治者阶层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简洁地说,文字不是乡土性的,而是庙堂性的。即如中国传说中造字的仓颉不是平民百姓,而是*帝的史官,作为史官,他当然有用文字这种可永久保存的视觉符号来记载官家大事的迫切需要。
文字有其神圣性。据说仓颉刚造出字来的时候,“天雨粟,*夜哭”。这一神话片段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我的一个理解是:字最早被造出来并不是为了记录日常琐事,而是为了在人与天(神)之间进行沟通,人自从有了文字这个媒介,对于与己相关而莫知所措的重大事务,就有了一种可以认为来自天意的对待或处理方式,而不受偶然性不确定性的随意拨弄,形象地说,“*”也就无所肆其伎俩了。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使我们对此更有体会。中国文字到甲骨文时代,距离传说中的仓颉时代已经很久,文字也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完善的地步。然而,商王宫廷中这些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不是别的,乃是商王在相关重大事务上卜问天意的媒介。
人们对文字神圣性的体认,在历史中事实上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甚至直到民国时期,民间还流传着敬惜字纸的习俗,人们对于写有字的废弃纸张并不随意丢弃践踏,而是收集起来,放进火炉中焚化。记得汪曾祺的一篇短篇小说,写的即是当年一个收集焚化字纸的老人。
时至今日,文字在社会大众眼中习以为常,谈不到珍惜珍重,更谈不到理解其神圣性。可是,我倒觉得有心之人,有必要重获对文字的温情与敬意。近年阅读台湾作家张大春的《认得几个字》、《见字如来》这两本解字之书,使我这种感受愈加浓烈。培养对文字的温情与敬意,说得高了,符合费孝通先生晚年倡导的“文化自觉”的精神。说得低了,我则以为,人有时候不妨学学老鼠,随时随地来一点咬文嚼字,未尝不是一桩有益且有趣的事。
以下所记,是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对文字进行体会的少数几个例子,记录下来,算是对上述建议的一点个人实践。
01趣字之味我自己不懂书画,却对书画有一种外行的企慕之情,反思起来可说并不是附庸风雅,而是想从书画之道中获得一些启发,因此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