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基,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字学会理事、教育部基地“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副主任,宝钢优秀教师。
年“强基计划”落地,整个“中国语言文学”大专业,即中文系只有一个“古文字学”专业进入了强基计划。不夸张地说,这颇为出人意料的举措在全国中文系中引起了不大不小的一次震动。“古文字学”为什么这么重要,能够在“强基计划”的专业选拔中,在中文系诸多专业方向中脱颖而出?答案其实并不简单。
众所周知,中国文字乃是中国文化的根脉,而按最保守的说法,中国文字也已有多年的历史。使用一种具有三千多年积淀的文字,对使用者来说,其实并不容易。这是因为我们当今在使用这种文字过程中,经常需要顾及它以往的历史。而令人遗憾的是,当今人们使用文字一旦涉及历史文字,特别是古文字,往往会错误百出。最近偶然发现一个例子,总在记忆里挥之不去:某教育电视台有一个“中国之最”节目,内容很好,但是节目有一个古文字印文形式的logo,却把“最”字写错了。“最”的古文字形最早见于睡虎地秦简,形体为“”。其字《说文解字》小篆形体作“”,解为“犯而取之。从冃、从取”,这是此字的本义。古文字形“最”的上部明显可见为“冃”旁,而节目logo中却按照现在简体字“最”的结构写为了“日”旁。
须知,这可是“教育”电视台!人们或许会这样问:不是有很多讲文字的书吗?比如汉字什么什么国之类。然而恕我直言,这些书大多数是并不怎么懂汉字的人写的。以古文字学最新的释读认识来评估。这些书当中有很多也是错误百出。由此我们不难发现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现象:古文字专业的业内人士,并不怎么乐意做古文字的普及工作。于是便造成古文字专业的学问进步,与社会需求脱节;文字考释的最新认识,社会上大多数的人并不知道。于是乎,古文字变成“冷门绝学”,需要强基计划来特殊扶持,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了。
立足于这样的背景,来看徐丽群的这本《汉字小史》的出版,确实是令人欣慰之事。丽群是甲骨学方向的博士,钻研汉字多年,古文字功底扎实。《汉字小史》以一系列较为常用的汉字为例,从文字学的角度详细分析这些汉字在甲骨文、金文、简帛文等古文字阶段的形体构造,揭示其造字原理与字义的内在联系。文中通过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文例对照,系联每个汉字在其字形、字音、字义三方面历史演变中的继承与发展关系,还原汉字演变的历史原貌。同时结合现代汉语规范,针对一些常见的用字或用词不规范现象进行辨析。这本写得平实易懂,知识准确,我认为,是向公众普及古文字知识的一本好书,也可以作为“强基”同学的专业参考书。
这是丽群的第一部书,我相信,以她的专业能力,不久的将来,会有第二部、第三部……我们期待着。
精彩书摘上矩形祭占卜法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祭祀具有与战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从上古时期传承至今的必不可少的社会仪式。
祭祀说到底其实就是供奉祭品以奉养*神。“祭”字的古文字形体象以手持鲜血淋漓的肉块置于神主牌位上,正是祭祀过程的真实写照。
甲骨文金文简帛小篆
这是古文字“祭”,它是一个会意字。早在甲骨文中,“祭”字仅从“手”持“肉”,“肉”旁有表示鲜血淋漓的点状物,这是祭祀过程中以手持肉的形象描绘。金文中的“祭”字附加了义符“示”,“示”为神主牌位,义即献肉与神主。因此“祭”的本义就是以肉祭祀先祖或*神。《说文解字》:“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正是此义。
当然,祭祀中的祭品并非只有肉块,还有很多其他种类,如以酒作为祭品的“奠”、以玉为祭品的“礼(豊)”等。还有以各种动物为祭品的祭祀,如沉牛入水的祭祀、埋犬入坑的祭祀、砍杀活人的祭祀等等,古代祭祀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残忍。
后世祭祀的对象主要是先祖,但也有祭天祭神的情况。祭天祭神不仅是出于对未知力量的敬畏,也出于一种渴望获得未知力量护佑的心理。这种心理往往以占卜的形式来呈现,占卜其实也是祭祀的一种衍生。
甲骨文简帛小篆
上列为古文字“占”。“占”字是一个会意字,其中的“卜”是占卜材料龟甲上的兆纹,而下面的“口”则是询问的意思,二者合二为一就是“卜问”的意思。“占”字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为:“占,视兆问也。从卜、从口。”因此“占”的本义就是根据卜兆判断吉凶。“占”的行为是以“卜”为基础的,“卜”字古文字写作:
甲骨文金文简帛小篆
“卜”是个象形字,它所象的就是利用甲骨进行占卜时,烧灼甲骨而产生的裂纹之形。《说文解字》:“卜,灼剥龟也,象炙龟之形。一曰象龟兆之纵横也。”意思就是在占卜的时候,占卜之人用火灼烧整治好的甲骨材料,龟甲经过灼烧后会产生坼裂,其裂纹就是所谓的“兆”,人们根据兆象来判定吉凶。也有认为“卜”其实也是一个象声字,因为烧灼龟甲时,龟甲坼裂时的声音正是“噗”的一声,“卜”字读音与此相同。
在占卜过程中,“卜”的裂纹方向是随机的,或左或右或上或下都有可能,而人们据此来判断所卜问事项的吉凶其实只是一种助于选择的方式而已,当判断困难时,人们往往习惯采用这种方式来做决定。这在古代诉讼中也有此例,这个例子体现在“法”字字形上。“法”的繁体作“灋”,它和现在的简体字相比,右上角多了一个“廌”,而简化时删除的这个“廌”却正是“法”字本义的源头。古文字“灋”的写法如下:
金文简帛小篆
金文“灋”字形体与现在楷体字相同,从“水”、从“廌”、从“去”,“廌”是一种传说中的上古兽类,也就是“豹”字所从的“豸”,读为zhì。《说文解字》解释为:“廌,解廌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解”字的解释为“一曰解廌兽也”,即“解”就是“獬”,“解廌”就是“獬豸”。根据《说文解字》对这种兽的解释可知,它在古代是作为一种刑狱中用于判断的工具来使用的。而《说文解字》对“法(灋)”字的解释是“法(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意思是说,古人断案时,用廌来进行判断,廌所触者就是不正直之人。用獬豸兽来辅助断狱,现在听起来似乎荒诞不经,但在古籍文献中类似的例子却有不少,如《论衡》中有用羊触不直者断狱;《后汉书》中有用獬豸触不直者断狱;《墨子》中也提到了用羊触不直者断狱。可见,过去对于悬而难决的狱讼,确实存在使用某种具有宗教意义的动物来进行审断的情况。这就是“法”字何以从“廌”的缘故。因“法”是以“廌”断案,故其本义就是刑法、法度。《尚书·吕刑》曰:“惟作五虐之刑曰法。”现代汉字“法”,则是一个因简化而完全脱离了它本身含义的字。
(本文节选自徐丽群《汉字小史》,上海教育出版社年12月第1版)
下矩形作者徐丽群,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在读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古文字学,甲骨文。主要学术成果:《甲骨文校释总集出组卜辞释文校订》等。
《汉字小史》系华东师大古文字专业博士研究生徐丽群编写的汉字知识小书,是作者年受邀在《语言文字周报》新开设的《汉字探源》专栏中连载汉字相关的小文章的汇编整理。全书约17.5万字。最初连载时原本没有很清晰的思路,只是以某一个常见字为起点,进而延伸至与其相关的一组字,并对它们的历史脉络进行一番梳理。这种连载的方式是断片式的,便于读者快速吸收,但对于某些源头复杂的汉字来说,很显然以短短一篇文章是很难梳理清楚的。因此,集结成册,对于更完整地呈现汉字历史演变脉络而言是有利的。考虑到成书的系统性,本书根据义类关联,将全书述及的余汉字分为十个单元,每个单元呈现一个主题,各主题由若干关系密切的汉字群组成。每个汉字群都谈及了若干个在字形、字音或字义上具有密切联系的文字,并尽可能以通俗而不失理据的方式呈现它们在历史演变中的关联。
《汉字小史》是《语言文字周报》编辑部推出的“国学开讲”丛书中的一种。本书详细分析了个常见汉字在甲骨文、金文、简帛文阶段的形体构造,揭示其造字原理。通过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对照,系联每个汉字在形、音、义方面的传承关系,还原汉字的童年时光。
《汉字小史》,徐丽群/著,
上海教育出版社,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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