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绵》:“爰始爰谋,爰契我龟。”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始亦谋也……《尔雅》基、肇皆训为始,又皆训为谋,则始与谋义正相成耳。”即“始”、“谋”皆“计划”、“谋划”。
按,《左传·哀公二年》:
秋八月,齐人输范氏粟,郑子姚、子般送之。士吉射逆之,赵鞅御之,遇于戚。阳虎曰:“吾车少,以兵车之旆,与罕、驷兵车先陈。罕、驷自后随而从之,彼见吾貌,必有惧心。于是乎会之,必大败之。”从之。卜战,龟焦。乐丁曰:“《诗》曰:‘爰始爰谋,爰契我龟。’谋协,以故兆询可也。”简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斩艾百姓,欲擅晋国而灭其君。寡君恃郑而保焉。今郑为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顺天明,从君命,经德义,除诟耻,在此行也。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志父无罪,君实图之。若其有罪,绞缢以戮,桐棺三寸,不设属辟,素车朴马,无入于兆,下卿之罚也。”鲁哀公二年秋季八月,齐国人运送粮食给范氏,郑国的子姚(罕达)、子般(驷弘)押送。士吉射(范昭子,时为范氏宗主)迎接他们,赵鞅(又名志父,谥“简”)抵御他们,在戚地相遇。
阳虎说:“我们的车子少,把大将的旗子插在车上,先与子姚、子般的战车对阵,子姚、子般从后面跟上来,他们看到我*的阵容,必定有恐惧之心。在那时候会合战斗,一定可以把他们打得大败。”赵鞅听从了。用龟甲占卜战斗的吉凶时,龟甲烤焦了。
乐丁说:“《绵》中说:‘爰始爰谋,爰契我龟。’谋协,以故兆询可也。”
赵鞅于是以起誓的方式发布了战前动员令,说:“范氏、中行氏违背天命,斩杀百姓,想要在晋国专权而灭亡国君,我们国君依仗着郑国保护自己。现在郑国无道,抛弃国君帮助臣下,我们几个人顺从天命,服从君令,推行德义,消除耻辱就在这次行动了。战胜敌人的,上大夫可得到县,下大夫可得到郡,士可得到十万亩土田,庶人工商可做官,奴隶可获得自由。志父(即赵鞅)我如果没有罪过,就请国君加以考虑。如果战败有罪,就用绞刑把我诛戮,死后用三寸厚的桐木棺,不要再有衬版和外椁,用没有装饰的马装运棺材,不要葬入本族的墓地中,这是按照下卿的地位所作的处罚。”
为什么占卜不成难测凶吉之时,乐丁说了一番话以后赵鞅就下定决心准备战斗?
乐丁所说之“以故兆询可也”多解释为“相信以前的卜兆就可以了”。然愚检《左传》,未检得在此之前赵鞅另有卜筮之记录。故而窃以为此释未确。
《左传·哀公元年》:“〔少康〕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此“兆”为“开始实施”而非“征兆”“卜兆”。
《尚书·舜典》:“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底可绩。”《尚书孔氏传》:“询,谋。”
以《左传》所载赵鞅之誓,首先是说明己方的合法性、正义性,又声明了对己方人员的激励方案,最后说由自己承担战败的后果从而免除众人担忧。此番陈辞,目的显然是调动所有人,戮力同心,杀敌建功。
因为,鄙意以为,乐丁之“谋协,以故兆询可也”当是说,“谋求众人同心同力,依照原来开始实施的谋划即可”之意,不必在意龟甲占卜的情况。“协,众之同和也,从办从十”(《说文解字》),“办”(xié)表示同力;“十”表示众多,合起来表示众人同力。
其时之人有临事卜筮之俗,若卜签为“吉”,则会欣然而往;若为“凶”则会生惧而不作为。所以赵鞅占卜原含有占得“吉兆”以鼓励众将士之意,非唯预测胜败。
以此,乐丁所引用之“爰始爰谋,爰契我龟”,亦当包含事在人为、不在占卜之意;同时也应当包含着占卜也是为了让众人安心之意。因此,既然“龟焦”而不能成“卜象”,则以其他方式谋求使众人戮力同心也是可以的。故而赵鞅听了乐丁所言,就下定决心准备战斗。
以此,愚以为,“爰始爰谋,爰契我龟”可译为,“开始谋划和商量,再刻龟甲示卜象”,谋划之后再借龟甲吉兆聚合众人也,非谋划以后由龟甲卜象决定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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