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甲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甲骨文金文所见我族国
TUhjnbcbe - 2025/6/11 1:35:00

“我”字,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道:“施身自谓也。或說我,顷顿也。从戈从丿才(丿上才下)。丿才,或說古垂字。一曰古杀字……徐锴曰:‘从戈者,取戈自持也。’”。从许慎的解释来看,到东汉时,人们已经不清楚“我”字的构形及其本义了。

因殷墟甲骨文的发现,及大量的带铭铜器的出土,使我们见到许多小篆之前的文字,为探究字形的原初构形及其本义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说文解字》全五册(全本、全注、全译、简体,现代拼音注音,古今音一目了然初学者看得懂、用得上的经典汉字入门字典)

“我”字的甲骨文、金文字体如下:

对于“我”字的构形及其本义:

刘毓庆《汉字浅说》认为:我,甲骨文、金文象锯形兵器之形。借为第一人称。小篆的我,从手从戈,有取戈自持之义,反映了古人的自卫意识。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认为:“我”字在较早的古文字里写作(如上图“我”字甲骨文字形),象一种锯或刃形近锯的武器。它本来所代表的词,一定就是这种锯或武器的名称。由于第一人称代词[我]跟那个词同音或音近,古人就假借“我”字来记录它。

从甲骨文和金文记载来看,“我”字还用作族名,本文称之为“我”族。以下从甲骨文和金文的角度,对“我”族的历史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甲骨文合集》反:我来三十。

《甲骨文合集》:我以千。

《甲骨文合集》反:我来贮骨。

这几条卜辞表明,“我”族臣服于商王朝,要向商王朝贡纳龟甲。

《甲骨文合集》:丁丑卜,韦贞:使人于我。

这条卜辞表明,商王派遣使者出使“我”国。

《甲骨文合集》:……于我师。

这条卜辞表明,商王在“我”地驻军。

《甲骨文合集》:贞:勿令敢比我爯册,十月。

这条卜辞表明我族与敢族都听命于商王,共同联合进行军事活动。

由以上几条卜辞可以看出,“我”族臣属于商王朝,听从商王调遣,向商王朝敬献贡纳等,说明我族与商王朝保持较密切的关系。

甲骨学与殷商文化研究丛书《甲骨卜辞菁华》套装8册。这是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目前所知,“我”族的金文资料较少,只有10件左右。

我尊

时代:殷墟二期。

著录:《殷周金文集成》。

铭文:我。

我祖丁觯

时代:商代。

著录:《殷周金文集成》。

铭文:我祖丁。

我父乙觯

时代:商代。

著录:《殷周金文集成》。

铭文:我父乙。

我戈(三件)

时代:商代晚期。

著录:《殷周金文集成》、、。

铭文:我。

“我”字,《集成》、、、、、不识,只摹其形。

《商代金文研究》,谢明文著,年中西书局出版社出版。

我父丁爵

时代:商代晚期。

著录:《殷周金文集成》。

铭文:我父丁。

“我”字,《集成》错误释读为“戈”。

叔我鼎

时代:西周早期。

著录:《殷周金文集成》。

铭文:叔我作用。

叔我的“我”,可能是族名用作人名。从甲骨卜辞记载来看,在商代人名、地名、族名往往三位一体。西周早期,殷遗在金文内容方面还留有商代时期的风格。

我方鼎

时代:西周早期。

出土:传出河南洛阳。

著录:《殷周金文集成》。

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盖器同铭:唯十月又一月丁亥,我作禦祭祖乙、妣乙、祖己、妣癸,诞礿祡二母,咸。與遣祼二、桑贝五朋,用作父己宝尊彝。亞若。

铭文中的我字,是否也是族名用作私名,如果是族名用作私名,则表明我族是亚若族的一个分支。从“我”族金文之少来看,“我”族应是从某一族分离出来的支族。

《我方鼎》的“我”和《叔我鼎》的“我”可能为同一人。

西周中期以后,金文中基本上就看不见有关“我”族的记载了,可以推测“我”族大概亡于西周早期。

有关“我”族的地望,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认为:“我”孳乳为仪,而夷仪即商代“我”氏所居。郑傑祥《商代地理概论》,进一步指出,卜辞“我”地可能就是后世的仪地,今河南兰考县东仪封镇。严志斌《商代青铜器铭文研究》补充甲骨卜辞证据,《花东》:癸卜,其舟囗我人。卜辞中的舟与我地当比较接近,舟有可能在河南新郑一带,因此我地在兰考一带是有可能的。

周王畿——关中出土西周金文整理与研究(全五卷6册)京东好评率%无理由退换京东配送¥购买

《周王畿——关中出土西周金文整理与研究》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结项成果,全书共5卷,万字,由中国先秦史学会副会长、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王晖主编。

1
查看完整版本: 甲骨文金文所见我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