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龟甲或牛(少数为猪羊)骨上钻个圆坑,再贴圆坑挖些孔槽,然后用火烧灼,使之出现裂纹,这些裂纹就是卜象,称为“兆”。相传这就是神对卜问之事的回应。
上古的殷人就是以这种“卜问”的方式与神沟通,并按“卜象”决疑行事,且所行之事,包括国事和家事,小至婚嫁,大至战争。这种决断和行事方式,在现今的人看来,简直像儿戏。
然而,先祭祀,再卜问,却是上古先民的主要行事方式,不过在“尊神”的殷商时最兴盛。
对殷人而言,祭祀和占卜,已成为他们的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婚嫁,生死,气象,征伐,大小诸事,殷人几乎都要“卜问”,以此征询天意,并按天意行事;占卜后的有关情况,将被记录在甲骨兆纹旁,这就是“卜辞”;操作人的名字也会刻在甲骨上,叫“贞人”。
占卜的甲骨,殷人会集中存储,过一段时间后再深埋地下。直至十九世纪末,河南安阳的殷墟遗址被发掘,这些一直深埋地下的甲骨卜辞才先后出土,重现世间。据有关资料显示,殷墟遗址出土的占卜甲骨已有十余万片,绝大部分是商朝后期王室的遗物。
那些记录在甲骨上的卜辞,简洁精练,成为我们了解那段久远历史的重要凭据。通过卜辞,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某些真实的历史。譬如在商王武丁时代,曾发生了三件这样的事——
之一:武丁用占卜决策,派妇好率兵出征。妇好是武丁的三位法定妻子之一,擅祭祀、占卜和打仗。某年夏天,妇好因见北方边境的战争处于胶着状态,就向武丁自荐率兵出征。武丁犹豫不决,最后依据占卜的卜象才作出决策,派妇好起兵出征,结果大胜。
武丁占卜的情况,甲骨上如是记载:“辛巳卜,争贞:今者王共人呼妇好伐土方。”
之二:武丁的大臣为破案占卜,后应“兆”抓到罪犯。某日,有人犯罪,为抓捕罪犯,一个叫亘的人进行卜问,并将卜“兆”呈给武丁看。武丁看后说:是吉兆,能在乙日或丁亥日抓到。验证的结果,真是在丁亥日抓到了罪犯。
卜辞这样记述:“癸巳卜,宾贞:臣执。王占曰:吉,其执,佳乙、丁。七日丁亥既执。”
之三:卜问未来的祸事,结果卜兆变成了现实。据卜辞记载,十一月癸巳日,一个叫争的人卜问:十天之内有无灾祸?武丁看卜“兆”后说:恐怕在“敦执”两地会有灾祸发生。果然,到了第六天,这两地的奴隶在夜间放火烧了三座粮仓。占卜的内容竟变成了现实。
卜辞原文:“癸亥卜,争贞:旬无祸。王占曰:有祟五日,丁未,在敦执羌。”
诸如此类事,在甲骨卜辞中多有记述,应“兆”之事亦可谓多矣,但在今人眼里,因难以理解,也只能归结为“巧合”了。
其实卜问之道,在夏之前应已出现,只是已无可考证。但夏朝的《连山》,就是夏人用来卜算天意的。
司马迁专为“卜筮”作《龟策列传》,可见卜问之道在上古之地位。他开篇这样说:“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记已。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启世,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穀之筮吉故周王。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不易之道也。”
国之大事,家之大事,皆要凭“卜筮”来了解天意而决、而行,这种在我们看来很不靠谱的行事方式,真的能行吗?
然而不管我们如何质疑,这种依“卜问”行事的形同儿戏的方式,却在出土的甲骨上真实地记录着,曾是活生生的历史。
也许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将有不同的行事方式。哪怕上古的“卜筮”真灵验,但现代人若照搬使用,恐怕也是不可能“灵验”了,因现代人毕竟已没多少人真懂“卜问”之道,也不会盲目去迷信。
古人说:“信则有,不信则无。”若现代人无视历史的现实,仍学古人依“卜问”行事,那真是儿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