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通讯员肖华)“感谢检察院给我们提出的检察建议。在今后的森林公园管理中,我们将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加强监管,保护好我们城市的‘绿肺’,还广大市民一个美好的‘天然氧吧’。”6月15日,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回复函时说。
4月14日,咸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实地查勘中发现,潜山竹种园内特别是靠近沿山道路一侧,大量竹笋被人盗挖和破坏。
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我市中心城区,因森林茂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被誉为咸宁的“绿肺”、市民的“天然氧吧”。而位于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潜山竹种园年正式建园,面积亩,从外地引进了龟甲竹、金镶玉竹等稀有珍贵的竹种,成为湖北省竹类研究基地。
办案检察官调查取证发现,个别游客擅自盗挖和破坏,竹园内个别名贵竹种正在慢慢消失。老竹死去,新竹无法长成,竹林将有衰败趋势,失去利用价值,给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损害了潜山竹子作为展示咸宁竹文化重要窗口的形象,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
为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4月17日,咸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立即对市林业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履责,对竹笋被人盗挖和破坏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日常对公园的保护管理。
市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4月21日,该局组织多部门负责人察看现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积极整改措施。通过加强对市民宣传引导、增设固定护栏、加大巡查和处置力度等措施,积极整治盗挖行为。经过2个多月的多方努力,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