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大股东再做注资承诺
为解决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能源股份600674)的同业竞争问题,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集团”)近日再度作出注资承诺。川投能源昨晚发布公告称,川投能源近日接到川投集团《关于进一步解决与川投能源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其中,川投集团确定将川投能源作为川投集团发电业务和新能源业务的整合平台。川投集团将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及双方股东利益的方式进行整合,消除与川投能源的同业竞争,促进川投能源持续、稳定的发展。川投集团在过去就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已做出相关承诺的基础上,再次提出三项具体措施:其一,经川投集团与川投能源内部决策及主管部门批准后,拟于2011年6月底前与川投能源签署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的《股权委托管理合同》,将川投集团持有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托管给川投能源。其二,在川投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一年内,启动将目前具备盈利能力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注入川投能源的工作。其三,在川投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三年内,启动把其他符合资产注入条件的资产(包括多晶硅业务资产和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川投能源的工作,逐步解决与川投能源的同业竞争。在2009年12月川投能源发布的股份变动公告中,川投能源曾对同业竞争作出过描述,川投能源当时认为,虽然在目前的电力体制下,川投能源与川投集团之间属于同业不竞争的关系,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未来实现竞价上后,川投能源与川投集团将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川投能源通过收购川投集团持有的二滩水电的股权,加强了该公司水电业务,进一步避免了与川投集团潜在的同业竞争。而同样是在2009年川投能源收购二滩水电48%股权资产落定时,川投集团也承诺,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将集团下属的多晶硅项目股份在适当时候全部注入川投能源。华融证券在8月初发布的研究报告中表示,川投集团目前还持有7家发电企业的股权,分别是四川巴蜀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过,华融证券认为其中四家盈利能力一般,另三家在报告发布时,尚未创造经济效益。